陇县:侦监部门自我评查案件 制定整改措施

10.04.2015  12:24

      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认真开展自查,对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全面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

      该院对2014年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立案监督案件、侦查监督案卷进行全面自查,主要从是否严格遵守办案流程,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意见、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利及监督规范、案件办结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制作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发生问题原因,从自身查找问题。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中未列明是否依法听取辩护人意见、案件办结后回复备案不及时、法律文书不严谨、部分节点法律文书未打印入卷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司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培养敬业、扎实的工作作风。二是以案件查出的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梳理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不规范、不严谨的地方,通过严格要求,减少乃至杜绝不规范的问题发生。三是根据《规范司法行为实施方案》列举的突出整治重点问题,结合评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找准改正的依据,减少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该院今后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取科室自查和院里组织抽查、专项评查的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案件管理部门将通过流程监控、结案审核及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工作同步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定期通报。

(作者:陇县人民检察院 李海燕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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