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推20项便民措施 补办身份证无需再开证明

18.09.2015  09:21

    身份证办理由40天缩短至30天,不再去社区开具“曾用名证明”、“加油证明”……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再推便民利民4类20项工作新举措,涉及户籍、交通、出入境、消防、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

    西安作为公安部确定的全国8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综合试点之一,自2013年至今,已先后推出各项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共计8类108项。

    开通警风警纪专线、投诉热线

    西安市公安局开通了警风警纪专线、投诉热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较大的,市局将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警风警纪投诉电话:86751900 86751654

    1 创新户籍管理

    新生儿报户口时间延长至1年内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内跨区办理

    西安市常住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各区县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实身份信息,实现市内跨区办理;本市常住居民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可就近选择“家门口派出所”,由民警网上核实信息,现场给予办理。

    2、市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凡符合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即可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用再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减少往返奔波。

    3、临时身份证当日办当日取

    居民身份证办理由40天缩短至30天;将居住证制证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公安(分)局,居住证办理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实现当日申办、当日领取。

    4、部分企业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权交给区县公安局

    中央、省属、市属企业非调动引进的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迁入落户的,由原先的市局集中审批,改为由各区、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5、取消新生儿“未随父或随母落户证明

    将原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到派出所申请报户口的时间规定延长至1年内;取消新生儿“未随父或随母落户证明”,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以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是否已办理户口登记,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簿作为未随另一方报户的依据,不需要再提供新生儿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随父或未随母落户”的证明。

    2 改进交通管理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平台”年底前开通并试运行

    6、驾驶人可网上自主预约考试时间

    自今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科目一、科目二网上自主预约考试。考试人本人登录陕西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n.122.gov.cn,首次登录须到市车管所窗口面签注册)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选择考试地点。

    7、开通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平台

    2015年年底前建成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平台”,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上传事故基本信息、现场图片,交警部门实时收悉并确认后,当事人即可离开事故现场,到快速理赔点办理保险理赔。

    8、及时发送短信提醒车主审车

    在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库、畅通联系渠道的基础上,2015年年底前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向驾驶人、车主适时发送交通违法、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等5类信息,对发生交通违法和需要年审的机动车车主,及驾驶证即将到期的驾驶人,及时发送提醒短信,避免延误。

    9、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办理大宗业务

    2015年11月底前,在市车管所设立“企业大宗业务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市级重点项目、重点纳税企业办理大宗业务;对拥有50台以上车辆的大型企业,提供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集中办理机动车牌证及驾驶人审证、换证、补证等业务。

    10、驾驶证审验权限11月底前下放到区县交警大队

    2015年11月底前,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权限下放到各区县交警大队;除初次办理及申办线路变更外,将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行证换证业务下放到各区交警大队;将7座(含)以下小型进口汽车注册和机动车油改气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到4个车管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