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月】谨防“微之过急”引发泄密

17.05.2022  15:54

  涉密文件资料是国家秘密的传统主要载体,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必须妥善使用保管、严格防止泄密。在近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的多起微信泄密案件,多数都是急于开展工作而忽视保密造成的,下面以几起案例提醒广大干部注意开展工作切莫“微之过急”。

  案件一

  领导干部急于安排任务引发泄密。2021年8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史某通过微信工作群违规传递机密级涉密文件资料。在案件核查过程中发现,史某收到该文件后,由于急于给工作人员安排上级部署的任务,违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在微信工作群内与工作人员研究该文件落实意见,擅自使用手机将该文件拍摄成图片,并将该图片上传到微信工作群,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史某受到了严厉处罚。

  案件二

  文件运转部门急于传达上级精神引发泄密。2021年7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民办幼儿园办公室主任张某通过微信工作群违规传递秘密级涉密文件资料。在案件核查过程中发现,因需要将该文件内容通知给每名工作人员,该园办公室主任张某考虑到部分工作人员正在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居家隔离,为快速向每位工作人员传达通知内容,擅自安排工作人员使用手机将该文件拍摄成图片,并使用个人微信将该图片上传到微信工作群,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张某受到了严厉处罚。

  案件三

  工作人员急于完成文字录入工作引发泄密。2020年7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基层单位有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存储、传递秘密级涉密文件资料。在案件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科室负责人李某要求工作人员张某将1份纸质秘密级文件编辑为word文档。张某因急于完成交办的工作,通过微信“闪电识字”小程序将该文件转换为电子文字信息段并整理为word文档后,通过微信传输给李某,随后李某多次与张某通过个人微信和QQ修改传递该涉密文件资料过程稿,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李某、张某受到了严厉处罚。

  涉密文件资料本应实行全过程管理,时刻置于安全环境中,上述直接责任人员在落实工作任务时保密法纪意识极为淡薄,保密常识严重缺乏,思想麻痹大意,将涉密文件资料上传到微信中,致使看似很小的违规行为,引发了本可以避免的泄密事件。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要引以为戒,紧盯涉密文件资料全过程保密管理,加强保密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涉密文件资料始终绝对安全。

编辑:王嘉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西安网”的文字、视频、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xiancity.cn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