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召开群众保护文物表彰会 奖励自觉保护文物农民

05.11.2014  19:42

千河镇魏家崖村八组村民魏炳祥一家获奖。

    西部网讯 11月5日,宝鸡市政府在高新区千河镇政府召开群众保护文物表彰会,给自觉保护文物的千河镇魏家崖村八组村民魏炳祥、魏小宁、魏沙一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万元。

    今年10月16日下午,宝鸡市千河镇魏家崖村八组村民魏炳祥在自家后院取土时发现文物,自觉保护,在和妻子魏小宁、儿子魏沙(在武警陕西边防总队服役)商议后主动报告上交国家。经陈仓区博物馆随后抢救清理,发现春秋早期墓葬1座,出土文物30件(组),其中,青铜礼器12件、铜铃8件、玉玦1件、石手柄1件、石串饰6枚、残陶豆1件、陶珠1组356件。这批文物对研究春秋早期秦人历史,特别是对找寻秦国都邑千渭之会提供了实物资料和新线索。

    宝鸡是炎帝故里和周秦王朝发祥地,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多年来,宝鸡市各级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开展文物法规宣传活动,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自2003年以来,先后涌现出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先进事例26起,保护国家文物上千件,先后9次表彰保护文物的群众和村组,颁发奖金近60万元。2007年,宝鸡31位农民被国家文物局授予“保护文物特别奖”。2013年,文化部、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了《守望家园——陕西宝鸡群众保护文物特展》,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宝鸡市政府在表彰通报中指出,魏炳祥等人发现文物自觉保护,主动报告,使国家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这是我市又一起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典型事例,也是宝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成果。他们保护文物的行动充分体现了社会正能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西府群众精神风貌的生动体现。市政府希望全社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和谐美丽新宝鸡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