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信用信息凭有效证明 “红黄绿灯”预警企业信用

25.07.2016  13:04

    《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本月起已经开始实施,目前,已有45个省级部门接入信用平台,工商、质监、地税、国税、法院等部门相继与信用平台专线连接和实时信息交换,全省51万多家企业和140多万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已全部整合入库,信用信息数据量达到1500余万条。这就意味着,一个连接部门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方便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获取所需要的信用信息。

    企业和个人可查信用信息

    省信用办负责宣传工作的刘秀奇介绍说,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如果因履职需要查询企业股权结构信息、主要经营者个人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等非公开信息,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向省信用办提供有关法律依据申请开通查询权限。“这个查询是免费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凭有效证明在信用平台查询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向各级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申请出具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向用户提供。”而如果需要查询别人的信用信息,则须经被查询人书面同意,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才可以查询授权范围内的信用信息。

    除了企业和个人查询以外,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均可以获取信用平台收集的不同保密层级的信用信息。

    “红黄绿灯”预警企业信用优劣

    记者了解到,我省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均可以申请办理信用平台注册用户,随时核查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

    “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依据各单位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偷逃骗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盗版侵权、拖欠工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查控,实现对企业的多部门联动监管。”刘秀奇介绍说。省信用办设的内网平台上有一个预警功能,这个预警信号可以方便、快捷地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如果是红灯,说明该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应予以严格限制和惩戒;黄灯表示该企业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应依法采取适当限制措施;加入是绿灯,表明该企业信用良好应依法提供便利化服务。

    力争年内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

    我省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目前还不完善,存在主要问题是基本信息多,而实际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监管类信息,尤其是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还有较大缺失,个人信用信息征集难度大。据了解,主要是一些部门重视不够,报送和更新信息不及时,有的部门对提供负面信息和个人信息心存顾虑,有的限制对外批量提供数据等等;客观上主要是市、县两级部门尚未全面接入信用平台并报送信息,一些部门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对信用信息进行内部整合,有的还是以纸质档案保存,还有部分行业的信息由国家部委集中建库管理,数据不在本省落地,增加了技术障碍和协调难度。加之信用奖惩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难度,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缓慢,信用服务产品应用需求不足和市场供给不足并存。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目录,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尽快出台《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推动《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一系列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方面的制度规范,加快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记者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