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召开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

15.04.2016  13:00

        4月14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邀请相关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召开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委主任委员屈方方主持会议。

座谈会围绕再生育条件、婚产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家庭)继续享受奖扶、失独家庭等内容踊跃发言,热烈讨论。

        在听取大家意见后,安东指出,修订《条例》对我省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国家发展、民族未来、家庭幸福、个人利益的角度把条例修订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广泛听取、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立法的过程也是法治宣传和形成共识的过程,要集思广益,平衡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规范社会关系,使《条例》管用、有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屈方方指出,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些政策需要作出相应调整。省人大立法要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经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还要继续深入开展调研,使修订的《条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实际,可操作。

      (图文: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