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久要不还 法官调解化纠纷

17.04.2015  12:01
        陕西法院网讯      “我没有想到二十来天法官就为我父亲要回了治病的钱,真的是太谢谢了!”4月16日,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辉的儿子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1年2月份,张庆因做生意资金不足,向李辉借款1万元,由两人的熟人孙志作为保证人,并且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但是,张庆在借到钱后,并没用按照约定积极向李辉偿还本息。四年多来,李辉屡次向张庆催要,张庆却分文未付,现如今李辉因病住院,急需医疗费,李辉的家人再次前去张庆家索要借款,谁知张庆已人去楼空,李辉及家人只能向保人孙志催要,可孙志也不予偿还。2015年3月23日,李辉一纸诉状将孙志告上法庭,索要本息1.96万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李辉重病缠身确实非常急需这笔治病钱,随后立即联系孙志,希望他能替借款人偿还这笔钱。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社会道义方面耐心做孙志的工作,引导他学会换会思考,经过多次调解,最后孙志也意识到这笔钱对于李辉的重要性,并说道:“亲戚朋友得病了问咱借些钱,也是应该的,更何况自己还是这笔钱的保证人,但是我的家境也不富裕,1万元不是小数目,能不能宽限几天让我想想办法?”一周后,孙志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告之法官自己只筹到了1.5万元,当承办法官将这一消息转告给李辉时,李辉同意和解,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本案得以圆满结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