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多措并举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2.07.2017  08:53
  本网讯 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各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省住建厅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建处、规划处、安全处等10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城建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处室主动认领任务,立即开展整改。   明确任务 印发实施方案   省住建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将具体任务细化到相关处室。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强化督查 确保整改成效   省住建厅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计划,由厅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专家,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问题的市、区、县进行现场督查督办。目前,已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榆林、安康、汉中市住建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专家现场进行指导,及时下发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下发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按月报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欠账项目每月进展情况的通知》和《关于配合做好陕北石油管道泄漏环境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铁腕治霾 加大扬尘治理   省住建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建立扬尘治理台账月报制度,由厅领导带队,采取“三不三直”(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搞陪同,直奔现场、直查问题、直接处理)的方式,分三个组对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大检查。经统计,全省各级部门共检查2607次,责令整改2128起,行政处罚236起,处罚金额777.54万元。(齐若天)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