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4日在省体停车15分钟内的 快去退停车费

08.09.2017  15:18

  昨日是《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第7天,华商报记者体验发现,一些区域按次收费的计费办法和按时计算的停车优惠规定,在具体实施时存在冲突之处。

  此外,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省体育场停车收费系统调整转换9月4日上午11时完成,省体方面贴出了告示,9月1日到9月4日期间,在省体停车场停车15分钟以内却被收取了停车费用的车主,可以拿着停车票和行驶证到省体停车场办理退费。

  昨日中午,华商报记者到紫薇田园都市小区周边的路边停车场进行了体验。

  在怡园路,记者所乘的车辆刚停下,就有一名女收费员来收费,要价5元。这位收费员说,这里是按次收费,时间短了每次3元,时间长了每次5元。记者问:15分钟内不是可以免费停车吗?她说,15分钟内可以免费,但你能保证15分钟内离开吗?这位收费员最终收了3元,撕了票后离开。

  在附近的文化大街,情况有点复杂:路南边属长安区管,一名男收费员在收费;路北边属高新区管,一名女收费员在值守。路南的长安区是按次收费,每车次3元;路北的高新区是按时计费,每小时2元。对于15分钟内停车免费的优惠政策,两边都说在执行,但未听到他们主动介绍。

  在艺术大街,一条道路上同一侧相距十米左右,有两个停车收费价格的牌子,一个按车次收费,一个按时间计费。附近两名男收费员,一个属于高新区,一个属于长安区。据他们介绍,这里道沿上停车收费归高新区管,是计时收费。道沿下则属于长安区,3元一次。

  在紫薇田园都市周边路边停车位体验时,记者注意到,按时计费的收费员有计时收费装备,而按次计费的收费员只能估计时间。所以,在这里要享受15分钟内停车免费的优惠政策,需要和收费员费一番口舌。一些收费员说,个别车主说自己只是短时间内停车,结果把车一停很长时间不露面。看来如何保证短时停车免费的优惠政策实施,需要按次计费的办法和按时优惠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才可以。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