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每年设立储备林专项信贷额度不低于30亿元

19.11.2021  16:13

  本报讯(记者张悦)近日,省业局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印发《绿色金融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助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绿色碳库”建设和生态空间高效能治理。

  《措施》指出,到2025年陕西省林权抵押贷款总额将达到50亿元,林业金融贷款总额将达到300亿元。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与各级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研发“国家储备林金融贷款”产品,探索“国家储备林+”建设模式,每年设立专项信贷额度不低于30亿元。

  《措施》强调,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当地信用联社、农商行共同建立“政银”联络机制;对储备林项目贷款在现执行利率基础上下浮不超过100个基点,推进最高30万元的林农小额免抵押信用贷款;通过集中授信、整体授信加大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信贷支持,创新“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等模式;建立“领导包抓”和“金融顾问”机制,延长政策性贷款项目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解决涉林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问题。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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