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将获得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

30.11.2017  10:01

  原标题:我省国家特困县区乡村教师每月将获400元补助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将获得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

  11月29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是否纳入实施范围由各市、县(区)自主确定,并承担所需资金。

  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受,离岗后自然取消。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活补助,“三区支教”等享受国家其他政策补贴人员不在实施范围。

  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省级统筹推动,市县自主实施,争取中央奖补”的原则实施。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12个月。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级统筹中央奖补资金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

  《意见》要求,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各地要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