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0.03.2016  19:33

  

  3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通知精神,研究公安厅贯彻落实措施。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厅副巡视员,厅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委参加会议。

  杜航伟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著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仍然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就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 要自觉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中,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进一步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树立讲大局意识,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领导推动陕西公安工作“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先学一步,学习好、领会好中央《方案》,学习好、领会好省委有关要求,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重要内容、主要措施领会好,为厅机关开展好学习教育做好思想上组织上的准备,确保广大党员始终坚定不移地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突出重点、锐意进取,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厅党委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深化改革,突出警务机制、执法制度和公安行政管理创新,确保全省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紧绷反恐维稳这根弦,增强防控风险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打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抓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围绕既定目标,完善措施、补齐短板,全力抓好各项指标落实,不断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实现追赶超越,为陕西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