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新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28.01.2015  13:4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全面研究部署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许多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行动指南。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应当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决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以全会精神统领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强化法律监督。脱离了党的领导,就脱离了中国自身实际,也就脱离了群众的期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党是最坚强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最根本保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自觉服从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的道路是前辈们用鲜血和汗水努力实践的结果,具体到检察事业而言,就是检察机关从建立到撤销,再到恢复重建几十年实践的结果。检察改革选择什么样的道路,不在于借鉴别国的东西,而在于要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实践证明我国现在的检察道路是符合中国实际,能够在党的领导下独立司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之路。坚持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道路,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首要前提。

      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在严惩腐败上,誓言从严治党。他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我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能部门,不能有“官官相护”的恶习,也不能有“欺软怕硬”的歪风邪气。无论是在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上,还是在依法打击普通刑事犯罪上,都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要监督一般执法部门,更要监督具有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刑事侦查权、司法审判权等部门;既要打击严重侵犯人身权益的刑事犯罪,又要依法打击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犯罪行为。如此才能体现公平,体现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存在的真实意义。《决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坚决打击隐藏在群众中的腐败分子,要充主动接近群众、贴近百姓,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维护人民切实利益,坚持执法为民,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亲民爱民的和谐氛围。

      三、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定》指出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推进,离不开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基层检察机关,需要在每一件案件中,都要倾注爱民之心,无论是普通刑事案件也好,或者自侦案件也好,还是群众申诉控告案件也罢,要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案件的公正、公平,不仅体现在结果上,还体现在办案执法的程序上;不仅体现在大案上,还体现在小案小节上。每一个案件从自侦初查、立案、侦查和批捕、起诉等环节都能折射出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依法严格办案、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等等,群众都会有感触,群众最有发言权。如果心存私念,没有对每一件案件保持公正的态度,就没有检察机关整个执法办案公平公正的结果。对此,基层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个办案环节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 决定》指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这句话对法律监督机关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该接受监督。作为基层检察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坚持“三严”导向,从严管理干警。通过严抓标准、严抓选用任命、严抓培养,树立干警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的优良工作作风,把有理想、敢担当、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优秀干警的标准。还要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通过述廉、评廉,努力建立经常性的群众监督制度,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对检察工作和干警提意见、建议,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为有效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龚新伟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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