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树江: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统领法院工作

19.01.2015  11:12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是中国法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对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指明了新路径,激发了原动力。我们为此倍受鼓舞,也深感责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印台法院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将坚持以全会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切实将学习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基层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基层法治化进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履行好司法职能的政治条件。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的重大战略部署确定工作思路和措施,立足党的事业全局谋划法院工作,这样才能确保工作方向不迷失,职能发挥更充分。作为基层审判机关,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力增强党员在党意识和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要持之以恒地确保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任务和价值追求。要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消除“潜规则”和“暗箱操作”空间。要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审限监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为民。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贫弱人员绿色通道,推进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律五进”活动。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最大限度地推进司法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同时,充分借助庭审视频直播、庭审微博直播等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让司法判决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平。

        要积极主动地强化司法监督。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实践中的重要监督作用,切实改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真正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要坚定不移地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干警为民意识、树牢服务理念,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