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党委组织召开全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督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27.10.2016  20:38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要求及市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七项”重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 10月18日上午,市局党委召开了全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督查工作会议。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分局组织人事科长、党费账户管理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申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市局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系统自8月19日市局党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专题会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整改情况以及系统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由市局组宣处、财务处人员组成的检查督导组集中检查了各基层党组织党费“两簿一证”(即设立银行、现金收支帐簿,做好记账凭证)相关资料。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中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西工商党发〔2008〕60号)精神,在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距中央和省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差距,如:部分单位存在收缴党费不及时、党费缴纳金额核算不准、帐务管理不够规范,少数党员缴纳党费的主动性差甚至拒交等问题。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还存在学习仅限于念讲话、读文件,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下去,学习教育与工商工作实际、党员队伍思想实际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不够紧密,还存在重形式、轻效果,学归学、做归做“两张皮”等问题。
      针对全市工商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受市局领导指派,市局组宣处处长田新丽同志代表市局党委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自觉性,做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提高按时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健全制度,保证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认真落实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报告、检查监督等五项制度。三是规范操作,提高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运行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党费收缴和报告的时间、规范党费收缴比例、规范党费台帐建设。四是认真核查、扎实推进全系统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照上级检查督导和本单位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实际,逐项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