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依法治国关键在落实

03.03.2015  19:46

  

  李 林

  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功效在于实践。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个局开得好不好,关乎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战略布局,关乎治国理政的法治基本方式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开局,关键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战略部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这个关键,切实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权力腐败是法治的天敌,权力滥用是对法治的侵蚀和破坏。我们应当在深入开展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反腐治权,从源头上完善监督制约权力的法治体系和法律机制,用制度和法律管人、管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尊重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根本,切实坚持法治建设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法治是人民利益和幸福的保护神。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要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让每一个人享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在保障民生和社会立法方面有大动作,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有大举措,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有大成效,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有新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关键少数”肩负着带领人民群众把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重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彻底否定人治,切实实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中国共产党发动和领导的深刻革命。法治革命的对象,是人治传统作风、人治体制机制和极少数固守人治做法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中的极少数不能认清形势,不能积极投入依法治国的事业,甚至依然抱“权大于法”之残、守“领导人意志就是法”之缺,就会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障碍,必然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应当切实负起依法治国的领导之责、推进之责、协调之责、监督之责,不断推进地方、部门和行业的法治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依靠人民这个主体。在我国,依法治国不是依法治民。人民不是依法治国的客体(对象),而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是人民自己意志之追求,人民自己利益之保障,人民自己权利之维护,人民自己幸福之依托。因此,每一个公民不仅有尊重法治权威、维护法治秩序、恪守法律规范的义务,而且有参与依法治国进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责任。(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