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件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表彰

13.09.2017  08:42

3 件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表彰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9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240件优秀提案和45个先进承办单位。3件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获得表彰。

这3件优秀提案为: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马玉红、赵东科分别于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四次会议和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应当尽快通过立法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的提案》《关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的提案》《关于推动国家创新药物科技投入与药品审批协调发展的提案》。

据悉,表彰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是自第七届全国政协以来的传统做法,每届全国政协表彰一次。本届全国政协立案提案共23950件,内容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个方面。(记者 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