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14.04.2015  18:53
        陕西法院网讯    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汉中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对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何建成院长担任组长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4月13日上午,汉中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法院深入扎实推进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成指出,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必然要求;是大力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他列举了两级法院存在的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法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持久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和使命,以规范提质效,以规范促公正,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何建成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六查六纠”和“八个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学习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让法官干警明确办案“规矩”,清楚什么“不能做”、应该“怎么做”,真正使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围绕“六难三案”,开展“六查六纠”,通过自己查、群众点、互相提等多种方式,把影响严格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真正找全找准,建立问题清单,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提供明确问题导向。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认真剖析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要按照省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专项活动重点进行检查和整改,使八个专项活动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作为重点。要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尽快建立审判执行和司法保障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何建成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任务层层分解不递减,压力层层传递不弱化。要把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和效果,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

        中院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审管办主任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