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9.01.2015  20:31

      为切实加强当前全省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构建公安机关“多警联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1月29日上午,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马中林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消防总队周详总队长主持。

      会上,马中林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按照公安部和部消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近期全国其他省份火灾事故教训和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提早安排、周密部署;依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的明确规定,要求各个警种,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工作是法律所赋、责任所在;结合全省1300多个派出所列管着全省93.9%社会单位的重要职责任务,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每年对列管单位范围进行划分,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省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60天的“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包抓落实,相关警种全员参与,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消防部门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下沉警力与基层大队统一编程,共同排查整治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治安部门对辖区基层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社区、农村等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专兼职民警对辖区单位逐一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经文保部门督促列管的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刑侦部门与消防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交管部门对车辆消防安全进行普查,特别是对长途客车、公交车辆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进行彻底检查;宣传部门要与消防部门一起开展专项行动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氛围;警务督察部门对各警种开展冬防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铁路和民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结合即将到来的“春运”客流量集中、隐患集中的特点,认真开展部署,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森林部门结合冬春季天干物燥和清明节大量祭祀活动等特点,采取有效手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加强“多警联勤”,开展火灾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对整治难度大、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推动乡镇、街办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会同村委会、居委会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乡镇、街道和网格负责人等分级、分批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坚决依法、依规顶格执法,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强大威慑力和震慑力;将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消防安全“三提示”挂图张贴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部位,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消防志愿者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派出所火灾防控工作。 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通盘考虑,部署工作时要将消防工作一并纳入派出所的日常工作中,统筹推进。消防、治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指导等方法,手把手、面对面地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不断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以此来提高基层民警的消防综合业务素质;定期对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警务督察部门要不定期对派出所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处。

      会上,省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陈昂从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授课培训。

      省公安厅办公室、警务督察、宣传、经文保、治安、法制、交警、铁路、民航、森林公安局负责同志,消防总队司令部、防火监督部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区)公安局负责同志,办公室、督察、宣传、经文保、治安、法制、交警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消防专兼职民警,公安消防支队全体防火监督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