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成品油下月达国Ⅴ标准

24.09.2014  18:42

导读: 省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做好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品油经销企业加快对油库和加油站设施清理置换,确保在10月1日前完成国Ⅴ汽油置换工作。

   本报讯 省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做好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品油经销企业加快对油库和加油站设施清理置换,确保在10月1日前完成国Ⅴ汽油置换工作。

据了解,今年7月29日,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为确保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顺利实施,省发改委昨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各油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抓紧做好油品升级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保障国Ⅴ汽、柴油供应。各成品油经销企业要加快对油库和加油站设施清理置换,确保在10月1日前完成国Ⅴ汽油置换工作。针对国Ⅴ柴油置换实际,由质监部门按照我省油品升级有关要求,对置换过程予以监督检测。

不仅如此,我省将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充分考虑汽、柴油升级后对全省人民生活、生产成本的影响,确定在全省油品升级后,汽、柴油零售价格仍然执行原质量标准价格,相关升级成本由生产和经销企业消化承担。具体国Ⅴ标准成品油价格调整时间由物价部门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并按照有关程序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