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16.03.2016  19:10

  

  3月11日,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在西安联合召开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分析评估文物犯罪形势,对2016年打击文物犯罪“金鹰”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文物局局长赵荣,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吴仲飞对“金鹰”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刑警支队负责人和文物(旅游)局有关领导、文物稽查队长、受表彰单位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安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文物犯罪形势,就进一步深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金鹰”行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是要 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主动出击,突出打击重点和打击对象,切实加强串并案侦查,深挖犯罪团伙,截断犯罪链条、摧毁犯罪网络。要建立“重大文物案件快侦快破机制”,做到接警处警快、勘查走访快、追击堵截快、文物追缴快,避免案件积压。 三是要运用信息平台和破案新手段,不断提升打击文物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运用“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积极主动开展文物案件串并、查询、比对、分析,研判工作,不断创新打击文物犯罪的新战法。要运用新颁布的《文物案件司法解释》办理文物案件。 四是要强化防控能力,牢牢掌握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主动权。 积极协助文管部门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保责任,提高技防水平。加强对文物违法犯罪重点人员、古玩市场的管控力度,确保打击文物犯罪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五是要立足长远,不断完善和创新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符合自身实际的打击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摸清掌握辖区内文物资源状况,评估被盗风险情况,积极推进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整体合力。

  会议对2015年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宝鸡、延安市公安局和西安、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