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今起加薪啦

01.05.2015  02:55
核心提示: 今天起,我省人社系统有些新政策将正式实施,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首先是全省范围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四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此外,西安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由2014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

本报讯(记者    张亮)今天起,我省人社系统有些新政策将正式实施,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首先是全省范围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四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此外, 西安 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由2014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

今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王大爷是西安西郊一家民营企业的库管,因学历有限,年岁偏大,他此前的月薪不高,每个月仅有1300元,因此他经常向朋友抱怨,不过从今天起,他的工资每月至少要上涨180元,达到1480元。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从5月1日起执行,如果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一类标准16个区县: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36个区县: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韩城市。

三类标准34个区县,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标准21个区县,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西安失业保险待遇提高150元/月

失业人员张先生从今天起也会迎来一个利好消息,他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上涨150元每月。今天起,西安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进行调整,由去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幅度为15.6%。

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覆行缴费义务满1年,其次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自2013年起,西安市实行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不再将各区县分为四个类别,所以全市失业人员普涨150元/月。

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其中包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其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