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完成年度全省测绘地信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5.12.2015  08:21
 

  近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召开2015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专家评定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晓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技术质量监督处、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来自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专家库的9名专家参与项目评审。

  会议指出,目前我省测绘资质单位已达500余家,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已超过180家。2016年,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加大监督检查的范围,对不少于60家甲乙级资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会议要求,一是依法依规。结果审定过程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最终审定结果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二是公正公开。审定工作应出于公心、利于公正,从为社会负责的角度严格作出审定结论。三是落实到位。检查合格的单位应该予以肯定,检查不合格的应予以纠正,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理;要把监督检查结果纳入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信用体系,让监督检查结果切实有效。四是总结到位。要根据当前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工作的实际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总结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得失,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为今后全省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五是宣传到位。要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让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了解、贯彻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从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总体水平的提升。

  会议对2015年全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抽检的22个项目进行了审定,做出审定结论、提出整改意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下一步将本次审定结果通知受检单位,并督促其按照审定意见进行整改。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是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的重要手段,是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2015年3月1日,新修订《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涉及质量监管工作的内容由原条例内的一条增加到现条例内的一章,凸显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今年6月印发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频次、形式、结果的处理等内容,对资质单位和质检机构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10月份,《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要求不再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测绘计量器具检定等3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各等级测绘资质审批的受理条件,同时要求,在取消上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以事前审批为主,转变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依法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测绘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度。

  今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按照国务院推广实施“双随机”监管执法要求,继续加大质量检查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和影响面广的重大测绘项目,以及重大建设工程等测绘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苏海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