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集中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百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22.12.2016  00:34

  

  

  为了强力推进我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12月20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百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厅治安局局长王玉成主持。

  李向阳在讲话中提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第一要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公安机关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第二要务必明确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厅文件精神,明确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一是明确时限要求。明年3月底以前全面解决我省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全面清理现有存量,确保不出现新的增量。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坚持“应落尽落”,要不拘泥于各种限制,不强调各种原因,彻底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应落尽落。坚持“协作配合”,对于牵涉到各地公安机关之间需要相互配合调查的情况,各地必须无条件地予以相互支持。坚持“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部门沟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综治、卫计、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三个结合”,边摸排与边落户相结合,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与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与日常服务群众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人口信息的实时、实效登记功能。第三要务必落实工作责任。公安机关要逐人逐事、定岗定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任务分解,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民警,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都有专人落实。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要加强与纪委、督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行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力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百日专项行动后,再出现因无户口问题得不到解决产生信访问题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会议宣布了《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铜川市和延安市公安局分别就本地区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厅办公室、督察总队、治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民警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省派出所所长、户籍副所长、户籍内勤分别在市、县公安机关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