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

01.03.2023  16:04

  2023年2月2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签发了一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简介

  珍与阿强在某音平台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双方2022年11月开始同居。某次因琐事吵架,阿强情绪失控,挥动双拳将阿珍打倒在地……经检查阿珍肋骨断裂两根。此后,在阿珍要求阿强陪同其去医院复诊时,阿强觉得“”,又一次挥拳砸向阿珍,致使阿珍肋骨再次骨折。同居两个月,阿珍付出了3根肋骨骨折的代价。2023年2月,阿珍从双方同居的住所搬离时,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阿强又一次将拳头挥向了阿珍……虽然阿珍最终搬离了同居住所,但是被殴打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让她整日处于担惊受怕之中。为了避免阿强对其再次殴打、骚扰,阿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

  经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报警回执等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足以证明双方在恋爱期间阿强多次殴打阿珍,造成阿珍人身和精神损害,可以确定阿珍曾遭受家庭暴力且后续仍有面临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据此,碑林区法院作出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阿强对申请人阿珍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阿强接触、骚扰、跟踪申请人阿珍。

  

  (承办法官向辖区民警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2023年2月27日,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已送达至辖区公安机关及社区,如被申请人阿强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承办法官向辖区社区工作人员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法官说法

  无论是恋爱或同居情侣之间的暴力还是婚内暴力均属于家庭暴力,当事人在面临或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独立的民事救济方式。2023年1月1日所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在更大范围内为受害群体提供了权利救济的依据。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不再局限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以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纠缠、骚扰等损害安宁生活的不当行为,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人格权的不当行为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等也都可以构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如果您身边有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劝阻,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您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积极寻求帮助,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妇联、公安机关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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