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全面推进出院即时报销直通车制度

28.11.2014  09:56
 

  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参合农民,简化医药费用报销程序,咸阳市总结部分市、县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直通车的经验,在市境内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进新农合报销直通车工作,极大的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真正缩短了新农合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行。为了全面启动直通车报销工作,确保全市新农合制度平稳运行,在直通车报销工作中不断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统一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工作,市卫生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咸阳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在具体工作中要求直通车报销管理工作做到“六个统一”(统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程序,统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程序,统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程序,统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办法,统一定点医院参合住院病人单病种定额补助标准,统一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指标和不予报销范围。)

  二是强化定点医院监管,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坚持在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院组织开展了以“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为主要内容的三合理检查工作,对定点医院实行病历审核制度,将新农合工作监督管理延伸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促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以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和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及住院病人总额预付为主要内容的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坚持开展新农合技术转诊制度,合理引导了农民就医流向,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是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新农合经办水平。紧抓智慧城市建设的大好机遇,加快全市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提升新农合直通车报销水平积极创造条件,目前,全市新农合市县两级平台基本建成,实现新农合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提升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工作效率。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咸阳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简化了合疗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强化了医疗机构自律,有效的控制了医药费用,减轻和缓解参合农民患者在市境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