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政府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5.12.2015  22:30

  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商洛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要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加强燃煤小锅炉拆改,推进城区清洁能源使用,降低冬季采暖烟尘污染。组织相关行业错峰生产,确保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严格散煤管控,每月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和处罚情况。

  二要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监管,继续实行冬防期“限土令”,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严格落实防尘覆盖和降尘措施,做好裸地和料堆扬尘管控。 

  三要推进车辆尾气治理。强化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确保全市范围内销售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四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由环保、公安、住建、城管、工商和质监等部门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严查各类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对垃圾、树叶、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等低空面源污染实行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监管。

  五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畅通监督渠道,大力倡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等生活方式,营造社会化治污大格局。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