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八旬老太“平安夜”前享“平安福”

25.12.2015  19:05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24日,是西方圣诞节的前一天,也是关中平原最寒冷的时间,在这一天家住三原县已经年过八旬的赵老太,在三原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回到了阔别15年的祖屋,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享受到叶落归根的“平安福”。

        赵老太育有四个子女,老伴早年去世,赵老太从2001年起与杨某相依为伴共同生活。2014年赵老太将四个子女先后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照顾其生活。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赵老太的长女照顾其生活,其余三子女承担赡养费和其它费用。判决生效后,赵老太的长女因为以往的家庭矛盾,拒绝其回到家中生活,于是赵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了使风烛残年的老人尽早回到家中生活,圆老人叶落归根的心愿,办案干警先后十余次到赵老太的长女处,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其接纳母亲共同生活,但由于母女双方旧怨甚深,其长女仍拒绝加纳赵老太回家生活。办案干警从赵老太今后生活着想,加之其长女也是年届七旬的老人,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未能执结。在瑟瑟寒风中,无家可归的赵老太多次前来法院催案,办案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及早执结案件,该院决定由院信访办协助案件的办理。院信访办法官和执行局干警联系当事人所在地的镇、村干部,先后多次来到赵老太长女家中,晓之于法、动之以情,其长女终于被干警的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同时也唤起了埋藏于心底的母女亲情。

        12月24日,这已是院信访办和执行局干警第20余次来到赵老太长女的家中,这一天,其长女终于同意母亲回家生活,办案干警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老人,并用车辆将赵老太送到其长女家里,使这一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