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系列活动总结表彰会成功举办

31.12.2015  20:53

              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是维护和实现公民环境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更是推进环保事业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撑。唯有“共治”才能“共享”,唯有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才能真正共同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12月30日上午,省环保厅政法处、污防处、大气办、科技处、宣教处、执法局、省科协、宣教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抵达建大华清老钢厂SOUL MIX公益活动基地,为30余名在2015年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系列活动获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颁奖。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杨松峰介绍,2015年陕西省环保厅围绕“绿色生活从我做起”的环境日主题,先后举办了“我为环保建一言”、“全民盯防污染 呵护蓝天碧水”志愿者总动员行动、“陕西省首届‘新环保法’知识竞赛”、“青年使者助推家乡生态文明建设”等活动,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领域做出有益尝试。

              2015年6月,“全民盯防污染 呵护蓝天碧水”志愿者总动员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活动动员组织环保志愿者对全省100个国控、省控污染源和社会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并实时将盯防情况通过手机发送至“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公共微信。活动开展至年末共收到盯防信息和图片近万条,参与志愿者达500余人。活动基于“将志愿者打造为环保工作的主力军”这一思路,开创了全民监督、微信上传举报信息的全新环保参与模式。

              2015年7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治污降霾、一河两江(渭河、汉丹江)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保产业发展、环境宣传教育、环境执法、环境公众参与等相关环保工作,由省环保厅、省科协、腾讯大秦网共同承办了“我为环保建一言”活动。活动共收到建言500多条,为制定环保规划,安排环保任务提供有用的参考价值。通过此类活动解民意、知民情、惠民生,联合社会公众共同为建设美丽陕西献计献策。

              2015年8月,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提高公众环境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凝聚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环境,省环保厅委托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为内容,在陕西传媒网举办了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从八月启动,持续三个月,有效参与人数达21623人。通过知识竞赛,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凝聚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环境,为新法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受省环保宣教中心委托,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利用2015年高校暑假期间,发起了“青年使者助推家乡生态文明建设”暑期活动,组织高校大学生,回到家乡动员和组织当地公众,针对关中水生态、汉江保护、湿地保护、农村环境、荒漠化治理、城市公共环境等问题开展了宣传、培训、调研等活动。全省共有14所高校、近200人参与了此项活动。团队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开展了各项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环保公益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冯永强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省在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探索,通过圆桌会、座谈会、进社区等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媒体和环保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环境行政复议、“12369”环保热线和环境信访这三大窗口一直站在公众监督的第一线,及时受理群众诉求;聘请环境使者、开设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成立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等做法,也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有了顺畅的渠道和机制,加强了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未来还将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宣传推广、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和尝试,进一步推动公众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的逐步增强,为美丽陕西建设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