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04.06.2019  09:41

  2019年,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以街办(园办)为单位须至少打造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含小区、单位、学校),全市每个街办须至少打造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各区县、开发区在辖区内必须配套建设至少一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以及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两个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有害垃圾暂存点8月底前完成。

  回收处理

  12月底前完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力争12月餐厨垃圾处理扩建项目建成投运;

  7月高陵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运营;

  9月蓝田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运营;

  10月鄠邑、西咸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运营。

  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

  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40%。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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