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厅直系统公务支出管理工作会 进一步增强水利财务服务保障能力

06.12.2014  12:32
 

      近日,省水利厅召开公务支出管理工作会,进一步规范全厅系统“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管理。省水利厅副厅长席跟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中省相继制定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系列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公务经费管理和使用各项规定更加严格具体,对水利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财务支出,以更加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服务和保障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

  席跟战结合当前新形势,深入分析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的重要性,就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落实会计责任主体。明确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自责任,严禁单位领导代替、干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行使职责。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各类公务支出管理办法或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三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核。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公务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范围,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夯实审批责任,确保公务支出审批过程和程序合法合规。四是严格支出结算方式。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五是规范记账核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制度、单位性质选择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不得人为随意变更;加强收入核算管理,不得将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严禁违反规定将应当纳入收入或支出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科目核算。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把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认真负责把好财务支出关口,为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三个陕西”做出新贡献。

  厅直各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处(科)长和厅机关独立核算处室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编辑:婉儿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