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侨城天鹅堡(四期)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6.11.2014  1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华侨城天鹅堡(四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侨城天鹅堡(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雁展路以北、翠华路以东、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以西。

项目概况:华侨城天鹅堡项目包括华侨城天鹅堡一期、二期、三期等子项目,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西曲江发[2012]75号文批准备案。一期位于总体工程(天鹅堡项目)的南边,二期位于一期工程的北边,三期位于二期工程的北边,四期位于总体工程的西边。一、二、三期均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本次评价范围为华侨城天鹅堡(四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541.78m2,总建筑面积140644.8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127.1m2(包括住宅101978.19m2,幼儿园4130.35  m2,社区配套1018.56m2),地下建筑面积33517.73m2(包括地下车库24259.7m2,人防7790.97m2)。规划建设内容包括5栋住宅楼、幼儿园、地下车库以及社区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可入住总户数676户,居住人口2164人。容积率3.75,绿地率38%。项目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909个,其中地面24个,地下885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

①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废气,居民和幼儿园的炊事油烟废气等。

②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等。

③噪声:噪声主要为地下车库换气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及在小区内行驶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

④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幼儿园餐厨垃圾以及少量的医疗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加强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排气筒设置高度为2.5m,地下车库负一层和负二层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并做消声处理,尽可能降低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居民生活及幼儿园食堂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小,由各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住宅楼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

3、运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幼儿园食堂操作间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医疗废水加药消毒预处理后进入专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通过天鹅堡三期的中水处理系统回用中水,中水回用量为排水量的40%,将中水用于绿化、道路、广场浇洒、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及洗车等。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同时采用适当的隔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震动设备设防震支座,以减振降噪。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力求减轻交通噪声影响。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然后由市政部门定期统一运送至市政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6、绿化要求

建设单位规划绿化面积约10845.88m2,绿化率为38%。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可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和内容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地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索取。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七)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与雁展路十字东北角天鹅堡小区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13772151494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33579987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十)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