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街一公司收“会费” 28800元可逛5国你敢信?

31.10.2015  10:34

  在5年的时间内,可任选全球各大洲5个国家“周游”;除了国外,国内旅游城市住宿免费;赠送双人巴厘岛旅游……在这些承诺下,西安市民王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了“承购合同”,并缴纳了28800元会费。回家后,冷静下来的王女士通过上网查询,发现这家公司是一家黑旅行社,但想办理全额退款时,却遭到了拒绝。

   电话“轰炸”下去听课

  10月初,家住城西的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号码,对方不但报上她的姓名,而且知道她平时酷爱旅游。王女士说,对方邀请她前往北大街一处写字楼内“听课”,推广新的旅游项目,称只要缴纳会费,就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免费旅游。“每年一次机会,每次7天,可以2到4个人一起出游。”王女士说,起初她不想去,但电话打个不断,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和母亲决定前往一看究竟。

  10月15日,她和母亲前往北大街名流天地大厦7楼的西安欣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旅公司),发现有不少市民在此听课,了解“环球旅游”的情况。在“旅游顾问”推荐下,她刷卡支付了28800元,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同时获赠一份“欣旅度假邀请函”,以及一份“韩国双人4天3晚酒店免费礼券”。

  按照承购合同规定,王女士可以在5年期限内,每年享受7天的国外或国内度假旅游酒店服务,每次出行人数为2至4人。

  工作人员解释称,成为会员之后,公司可以免费提供全球范围内的酒店住宿,并且可以代订往返机票。会员可自行选择自由行或者跟团游。如果是自由行,公司负责地接、住宿、餐饮等;如果是跟团游,则由旅行社负责接待。王女士说:“相当于我们只需要再掏机票钱,每年想飞哪就飞哪,5年就能周游世界了。

   想退款要被扣30%违约金

  成为欣旅公司会员之后,王女士上网搜寻了该公司,发现公司网站直接套取广西一家网站模板,点击部分网页链接,显示的是广西方面的内容。此外,网上还有网友发帖称欣旅公司并无旅行社资质,属于“黑旅行社”。第二天一早,王女士找到欣旅公司要求退款,但是对方表示,如果退款,需按照合同约定扣掉30%违约金。

  10月29日下午,在欣旅公司办公地点内,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旅游业务。家住城东纺织城的李女士表示,她和丈夫也是在家里接到陌生电话,称缴纳一定会费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免费“环球旅游”,于是前来咨询的。有一些市民已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年限不同,市民缴纳的费用在7000多元至数万元不等。

  除了咨询的市民,还有已经缴纳会费的市民要求退款。今年70岁的市民秦先生一直想去俄罗斯旅游,在缴纳了7800元后,他又咨询了其他正规旅行社,得知正规旅行社团费大约在5000元上下。“我是来退款的,但是他们告诉我,他们是超五星级的,一年之内随时可以去,不受季节影响,所以我就暂时不退了。

   省旅游局曾对该公司进行过处理

  10月29日下午,欣旅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并非从事旅游业务,而是“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咨询服务”。根据工作人员出示的工商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还包括酒店管理、服务代理、市场调查等。

  秦先生则表示,在缴纳费用前,他曾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解释称“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咨询服务”等于“可以开展旅游业务”。对此,市工商局莲湖分局北院门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咨询服务”不包括从事旅游活动,只有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才可以承接旅游活动。

  他表示,从今年起,北院门工商所也陆续接到几起投诉,反映欣旅公司非法从事旅游活动。经了解,工作人员发现省旅游局曾对该公司进行执法处理,并暂扣电脑、顾客信息等资料。随后工商所将情况反映至旅游执法部门。

  29日下午,省旅游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回复称,今年7月,稽查大队曾对欣旅公司进行查处,发现公司内贴有旅游宣传海报等。“他们打着酒店管理的名义,实际在组织旅游,承诺交钱成为会员后,保证每年出去旅游一次。”工作人员说,“市民在缴纳费用之后,万一公司不在了,游客该去哪找人去?

  欣旅工作人员则称,经过整改,他们已经将公司内包含“旅游”字样的宣传标语去掉,公司所经营的属于酒店住宿范围,并非旅游团。陕西省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他们没有打着旅行社的旗号从事经营,但是行为超出了经营范围,只能由工商部门来处理。

  10月30日下午,市工商局莲湖分局北院门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在该公司会议室内,有20余名市民正在接受公司“旅游顾问”一对一宣传。在会议室现场,还挂有西安金桥国际旅行社、以及北京某旅行社的“合作协议”,并盖有公章。

  华商报记者致电西安金桥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称,旅行社此前曾与欣旅公司有过短暂合作,但在去年就已经解约。至于原因,工作人员并未解释,只是强调“旅游一定要选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

  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一名自称公司销售部负责人的张姓男子,以及另外两名男子,开始对华商报记者实施殴打,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劝阻,但并无效果。随后,公安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三人带走。经查,带头打人的男子正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宿某。就在此前,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询问,该男子还自称是“销售部负责人张某”。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从该公司的宣传手段、经营模式均涉嫌无资质经营,属旅游执法部门管理。希望会同旅游执法部门对这种经营行为进行界定,厘清责任,以便处理。

  西安一家旅行社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打了旅行社的“擦边球”。虽然该公司不属于正规旅行社,但实际上产生了组织市民旅游的行为,例如工作人员自称“旅游顾问”,宣传与正规旅行社的“合作协议”等。该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咨询服务”实际上并不是市民所理解的旅行社业务,而且公司名称包含“”字,容易给市民带来心理暗示。

  “建议工商和旅游部门联合对这家公司进行调查,对于违反《旅游法》的行为,要明令禁止;工商部门要明确经营方式,必要时需变更其经营范围。”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报名参加旅行活动时,要认准正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且签订正规旅行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目前,涉嫌殴打记者的三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警方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嫌动手打人的三名男子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