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许可证被吊销 车主质疑石泉运管所"将错就错"

22.04.2015  12:24

因为《道路运输证》迟迟不配发而被吊销有关许可,王先生觉得很冤枉。

王先生说他们公司是十几个人合伙的买车就花了快一百万。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陈嘉伟) 王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跑了那么多次的才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就这样被吊销了。“我知道我也有错,但是这个错也不完全是我们造成的,石泉县交通局也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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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齐全却办不了《道路运输证

    王先生是安康市石泉县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最近因自己公司班车的有关许可证被吊销而头疼不已。

    “我们当时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是这不能完全把责任推到我身上。站牌设立不齐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就运营是我们不对,但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我们多次申请,交通局就是不给我们批,我们也没办法。

    王先生说,自己的石泉县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2014年2月7日成立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于2014年9月30日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

    “给我们批准的是池河镇到石泉县城的线路,一共有22个站点,要求我们投入6辆15座小型中级客车。”王先生说,在取得了这些许可后,应该随车配发一个《道路运输证》,“但是没给我们发,而且在设立站牌方面也不给予支持。

    王先生说,安装站牌的时候由于县城内属于城市规划范围,要去县住建局审批,“住建局让我们跟跑同一线路的另一家公司的车共用站牌,人家公司肯定不愿意啊,我们跑同一线路本来就是竞争关系,人家咋能让我用。

    而对于本应随车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王先生说交通局也未配发,“我们跑了很多次,也没办成,一气之下我们就开始运营了。

    王先生说自己公司车辆的运营也是断断续续,“收到好几次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我们就停了,通知书上的主要违法事实就是没有《道路运输证》和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但让王先生不解的是,一份案号为石运管字201501的《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内容,“说我不具备开行条件擅自开行并且不按站点停靠,这我都能理解,但是整改的内容却是让我更改原有站点方案,报审核后可以运营,我的运营方案,站点方案都已经批准了,为什么现在又让我更改?现在有另一家公司跑同样的线路,让我改线,我不得不怀疑。

     运管所避而不谈 车主质疑其“将错就错

    在经过多次的“改正未果”后,2015年3月11日,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决定吊销石泉县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

    在编号为陕安市石交运罚〔2015〕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到,“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2月3日,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及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石泉县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且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已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情节严重且证据确凿。

    “说到底我们被吊销许可也就是没有《道路运输证》和站点的问题。”王先生说。“但这也不是我们不想办。

    为什么两家公司要用一个站牌,石泉县住建局党委书记阮长凌说,共用站牌确有其事。“我们不是不给顺通公司批站牌,是批准了叫他们共用。出于对县城整洁,美观的考虑,住建局不再批准新设立站牌,不能说多一个公司我们就设置一个站牌。现在我们是这样办,以后也是这样办。

    而对于为什么不给顺通公司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问题,石泉县运管所陈所长却避而不谈,称顺通公司的许可证已经依法取缔,再说也没什么意思,“顺通公司对结果不满意可以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行政诉讼。

    对于这样的解释,王先生十分气愤,“《道路运输证》是关键,如果当时给我发了,事情至于走到这一步么?他们为什么不解释,如果当时是他们的错误,难道现在就可以一笔勾销。既往不咎?就是现在再进行复议,我也不能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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