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三成 第三套房停贷

07.11.2014  10:27
  今年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在江苏,继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泰州、盐城等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后,南京也出台公积金新政,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新政规定: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买首套住房,首付3成,基准利率;家庭人均面积低于32平方米的,可贷公积金买第二套住房,首付3成,但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买第三套房,禁止贷公积金;之前贷过两次公积金,也禁止再贷公积金。专家分析,这次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放松,也有收紧,请买房人密切关注具体政策。   二套房首付从6成降至3成   出台的公积金新政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放宽了,只认房不认贷,不管你有没有贷过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房,都是首付3成、基准利率,购买第二套住房,都是首付3成、1.1倍基准利率。   而此前,南京公积金是认贷不认房,比如你贷过一次公积金、还清了,不管是买首套房还是买第二套房,都要首付6成、1.1倍基准利率。相比而言,新的政策是放松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京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2平方米,才能贷公积金。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如果名下已有一套房并且面积超过96平方米,那么他们在买房时,将不能贷公积金。   第三套房、第三次贷都被禁止   虽然公积金对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有所放松,但是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却明确说不。   此前,南京公积金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没有贷过公积金,无论购买的是几套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3成,基准利率。而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明确提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文件中还提出:“第三次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这表明,之前家庭累计贷过两次公积金的,不能再贷公积金。   放宽公积金提取付房租条件   南京公积金新政还规定:“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这呼应了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决议。但具体如何放宽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还不清楚,有待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应细则。   目前,南京关于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具体规定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部分,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集中在12月份办理。但由于需要提供正规租赁合同和租房发票,因此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并不多。   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变,依旧是个人最高3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60万元。(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