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认真落实公积金新政 积极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05.11.2015  08:54
  本网讯 今年以来,大荔县认真落实公积金新政,实施多项举措支持全县职工住房消费,扩大公积金使用。   据了解,大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认真落实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强化政策宣传,以“商转公”和公积金异地贷款为重点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严格执行公积金租房提取、互提、家庭困难提取及购房五年之内提取等政策,努力扩大公积金使用,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有房养房、无房购(建房)”的作用,促进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已办理公积金提取1631人2981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15人1863万元,有力支持了辖区内职工住房消费。(马璇 通讯员 蒋学敏)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