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50公里内燃煤火电机组年内改造完毕

01.02.2015  13:41
 

  《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由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联合印发,根据安排,西安50公里以内燃煤火电机组将在年内改造完毕。

  我省将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作为减排重点,坚持“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的发展理念和试点先行、分类改造、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西安为中心由近及远,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全面加快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对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实施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三年内全部完成改造;现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鼓励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优先安排距离西安城区较近、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大的机组,优先安排改造机组较多的企业实施改造等原则,在确保关中地区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各发电企业具体情况,分年度下达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及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凌玲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