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请给西安一个清朗空间

27.08.2018  10:29

  近日,西安连爆两条假新闻:一个是谣传给市民灶台上贴封条,并贴出了有模有样的图片。经查,原是临潼网民于某某私自将工厂机器上的查封封条揭下,贴在自家灶台拍照传播以混淆视听。目前,于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另外一条是,谣传为了减少油烟污染,西安禁止给陕西标志性美食油泼面里面泼油。有关方面立即澄清,没这个说法,而散布信息者也已经删除了帖文。

  | 虚假信息(资料图)

  与此同时,西安于近日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处理4起网络谣言,4名嫌疑人被依法处罚。虽然信息源已得到处理,但细思极恐的是,部分网友对于如此明显是“调侃式”的假新闻转发得不亦乐乎。须知,在互联网的交叉传播空间里,信息交错,传播速度极快,在这样一个“升级版“的麦克风面前,不经思索、不负责任的“声音”引起的舆论伤害有时甚至是无法估量的。

  声源、渠道、反馈,正在多维度的织成一个新型网络舆论空间,每一个链条都有可能成为“蝴蝶的翅膀”,呼吁着网民、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公共责任。

  特别是当前,西安的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增容增量增质的关键时期,从多条断头路的接通、脏乱差的火车站广场被整治到部分窗口庸懒散的作风得以改善——有目共睹,城市经济飞翔起来的同时,西安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正在全市努力之下逐渐解决。更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来,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里,西安网民的“声音”被越来越多的得以重视,所反映的问题也被越来越快得以处理。网络,成为政府和市民心心相连的沟通桥梁。

  然而,在另一方面,有意无意的网络谣言、不负责任断章取义的网文、似是而非的解读,就像牛皮藓一样混杂其间。尽管,市级相关部门多次出拳打击,这些“杂音”依旧出现在奋力发展的“合唱”里。

  在《乌合之众》《狂热分子》和《群氓之族》的三部曲里,社会学者与传播学者共同指出:大部分受众具有非理性表达、沉默螺旋、盲从等心理。对弱者的同情、刻板成见、受伤记忆等等都影响着大众的正确判断,非理性“正义”形成舆论冰毒;还有的成为惯性“喷子”,走哪儿骂哪儿,形成一股网络戾气,专挑刺儿,就连勤作为,也会说成作秀;盯着99件正确里的1件小错不放,借机表达自己对生活的不满。

  对于事实的表达,更是避重就轻,故意撩拨网民情绪。曾经就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执法人员脚踹自家移动板房的视频,各种哭诉,却掩盖了自己违法搭建并在执法人员多次要求拆除后不予理睬的事实。一时间,对于弱者的同情,使得网民纷纷叫骂执法者,有的甚至连视频都没看,就跟着底下的留言开骂了。

  这些事件,正在叩问网民:共享网络释放的信息红利之时,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成熟去理性、负责地表达?同时,作为能够设置受议程的媒体,又该如何加强行业自律?

  据了解,在此次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所处理的案件中,还有两人因非法开办国字号网站“中国××观察网”敛财被刑拘。西安范围内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涉及虚假报道、新闻敲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此次行动的重点工作。

  在全媒体时代,“万物皆媒”。但一些媒体或自媒体的内容生产在嘈杂中渐失良知:或为哗众取宠而故意断章取义,或为“商业目的”而选择性失实报道,或为了单纯追求快速而缺乏理性严谨的调查。

  在这里,不得不提让网民痛心的一个反面教材:孕妇在产房突发羊水栓塞,抢救未果,不幸逝世。有媒体故意用极具情感渲染的词语和画面,在未经全面调查时,便单纯指责医生失职,将医患关系作为自己的点击率保证而推波助澜,一时间,万人口诛医护人员是如何将孕妇弄成羊水栓塞的又为何没有在产前注意,甚至对其进行暴打。其实,稍有医学常识的网民都知道,羊水栓塞一般发生于生产时或产后,发病迅猛,常来不及做许多实验室检查患者已经死亡,并非医生可以“弄成这样”;而且期间也并不像该媒体渲染的“医护人员不予管理”,相反是“尽力抢救”。这两个重要信息的缺失,引来一场气势汹涌的“非理性正义”表达,该媒体赚足了注意力,却给新闻当事人造成了莫大的心理伤害,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前,社交媒体更是拉爆了互联网的信息核弹,微信公号、朋友圈的海量传播,与这样的“舆论信息系统”相匹配的,应是更健全的“责任生态系统”。一个平台和网文作者,已不能是单纯的“文责自负”了,而是刊发平台、传播渠道,都要为内容担上一份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

  越是公共议题的公开监督和表达,越需要公共媒体(或网络媒体、自媒体)的每一篇报道或解读足以担负公共责任。

  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空间,不仅需要网民与媒体的理性和责任,更需政府部门学会“网言网语”。管网,懂网,更要用网。

  当下,各地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主动利用互联网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接受监督、纾解舆情,有力推动党和政府决策透明化、科学化、民主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新开通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市县逐年增长,西安更是以市委督查室为主导,积极回复办理网民留言,多次被评优,成为陕西“网民留言办理的样板”。

  然而,有一些领导干部却自带“关机模式”,处在自己的“桃花源”里,遇事儿就关机,怀着“扛住7天就过去”的心里而失声;还有的虽然已经意识到重要性,却根本不懂如何面对,甚至将网络舆情当做“敌情”,简单粗暴处理网民诉求,遮遮掩掩回应网络议题;还有的就算是回应了,也只是将通稿往网上一放,不考虑实际传播效果。殊不知,在无孔不入的互联网疆域,这样的“失能”往往只会让谣言战胜真相,让网民失去耐心和理性,最后痛失公信力和主动权,陷入“破窗效应”或“塔西佗陷阱”,让舆论生态“失调”。

  这样的遗憾,不乏案例。在此前“限制十年旧车入三环”的意见征求里,西安某部门干部面对质询,并不懂网民心理和网络传播规律,简单粗暴地回答“非干不可”,一时舆论哗然,几经澄清才沟通到位。

  一位基层工作同志也曾谈及:我们其实也着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和对外发布口径。可是为了获取基本的口径素材,和有关职能部门磨破了嘴皮;为了决定以什么名义、什么形式对外发布,单位内部反复讨论;终于把舆情应对方案报送领导了,领导说还要征求更大领导的意见……结果,舆论跑到事实的前面,我们说啥都是错。

  因为“不会用网”造成场面失控的案例,正在叩问着领导干部是否正确掌握了新的执政效能?既能“面对面”,也会“键对键”,不仅是要保证线上线下的双向通畅,更要习惯从“拉条板凳唠嗑”到“抓起鼠标对话”,才有可能与市民共建清朗的舆论环境。

  当然,包容网民情绪,处理网民诉求需要政府部门的“柔性”,但对于肆意伤害、蓄意煽动,恶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环境的需要法律“刚性”。

  虽然,近两年网络舆论生态整体趋好,但在局部的存在正能量缺失、违法错误言论不时出现等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之于正在快速发展的西安,更是人红是非多,正需加强正常良好的沟通磁场,凝聚众识众智众力。但不难看出,每遇热点问题和敏感时期,总有人歪曲事实,在网上发表主观臆测的偏见,渲染情绪;蓄意策划,编造谣言,以此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

  2018年6月22日晚间,西安市民朋友圈中流传一段视频:几名执勤民警在路中央被部分群众围住,旁边还停放着一辆制式警车,视频中不断有呼声煽动“把车给他掀了”。该段视频在传播中被造谣为“枣园发生一起杀人案”。23日凌晨,西安交警未央大队发布情况说明称,该视频为民警在执勤时遭遇暴力抗法。同时西安网警执法巡查也确认,“枣园杀人”的消息是谣言。

  2018年8月24日,有网民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西安抓微整形抓了13个人,本来要罚100多万,某总一出马全部免费捞出来”,并配有相关图片。经查,发布该信息网民陆某系西安一家医疗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为了广告宣传,陆某虚构事实,编造发布了相关言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陆某被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我们经常会看到网上曝出“警察打人”、“城管打人”等虚假新闻,一些网民已经学会利用策划来吸引或转移舆论,掩盖自己的犯错甚至犯法事实或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

  网络技术拓展的新空间,不应是道德和法律的盲区,对于网络舆论生态的整治,要敢于向造谣和策划者亮出法律利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当然,对于违法者的打击,还需进一步细化制度与规则、强化监督管理,压实责任落地。让网络舆论生态的破坏者,得到法律惩治。

  “好好说话”,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掌握的本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它更应是城市发展的“本能”:不仅要让“公务员”成为市民的“公仆”,更需要“市民”在理性、守法、成熟中成长为“公民”;也需要“公共平台”担负自己的“公共责任”,凝聚公共力量,摇旗呐喊、批评指正或建言献策,合力为大西安的发展营造一个清朗的空间,为新西安的建设共同努力。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