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召开学习《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座谈会

20.02.2017  18:37


2月17日上午,省文化厅召开“坚定文化自信 弘扬传统文化——学习《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座谈会”。陕西省慈善协会会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维隆,陕西省原副省长张伟,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陆栋等有关领导及雷涛、李炳武、肖云儒、杨文颖等专家学者出席会议。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国风·秦韵》文化品牌的实施情况。

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概括了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基本途径、主要措施和重点工作,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是文化大省,传统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省文化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提出“建设丝路新起点文化先行”的工作理念,积极申办并连续三年成功举办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树立文化陕西新思维,成功申办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受到刘延东副总理、文化部雒树刚部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高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旗,创办《国风·秦韵》传承发展陕西传统文化工程品牌,先后推出秦腔振兴十大工程、西安鼓乐传承十大工程、陕北民歌创新十大工程、陕西民乐十大工程及非遗保护等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涵盖陕西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全面塑造陕西历史与现代文化相辉映、传统与时尚完美结合新形象。

刘宽忍在讲话中指出,《意见》的出台,使我们在推进相关工作时目标更明确,方向更准确,措施更精确,要以《国风·秦韵》文化品牌为抓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在国内外重要城市举办陕西传统文化周等形式,传递陕西声音、讲好陕西故事,让陕西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陕西,以实际行动建设文化强省,奋力谱写“文化陕西”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省文化厅近年来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贯彻落实《意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