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抢修工程的通知

16.01.2015  18:06

市教育局:

你局有关恢复36所公办学校中17处涉土作业(详见附表)的申请,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准许按照规范程序报批相关施工手续。恢复涉土作业期间要严格落实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及湿法作业“五个百分之百”及渣土车密闭防扬撒等防尘要求,凡不能达到防尘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涉土作业。同时,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恶化趋势和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上述恢复涉土作业的所有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停工措施。

请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措施要求时,对附表中项目的土石方施工及物料运输等作业,按照抢修施工对待允许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对该项目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的监管,凡不能达到防尘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

附表:36所公办学校涉土项目一览表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