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03.05.2016  13:13

长期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直是困扰民生保障的大问题。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依”的目标,兴平市财政局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扶持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也纳入了医疗救助体系,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对于医疗救助,兴平市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及农村群众新型合作医疗报销之外,分类施救,以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为重点,其他困难群众为补充,对自付药费在封顶线以内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同时,市上还参照住院救助办法和标准,实行了医后救助。2015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共拨付资金413.0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47人次。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实行重大疾病“一站式”救助,给予医院一定的预付资金,医院实行实时结算。

对于因特殊原因,例如因病、因灾(非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重点是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通常一年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3000元的暂时性救助。2015年,兴平市共支付临时救助资金154.1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30人。

另外,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市上将500万元低保结余资金转入临时救助资金,特事特办,发挥临时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特殊作用,较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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