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兵马俑手指案审判无效 陕西:追究民事责任进行经济索赔

12.04.2019  10:41

  兵马俑在美国展出手指被盗案如何判决,公众一直高度关注。据美国费城媒体报道,该案于当地时间本周二宣判,但12名陪审员中7人认为该男子无罪。

  4月11日下午,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静向记者表示,案子目前还没有正式判决,暂时无法表态。

  4月11日晚,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给华商报发来了一份标题为《秦兵马俑在美展出期间手指事件美国法院审理进展情况》书面材料,从事件回顾、案情进展、后续工作三方面对此事做了介绍。

  事件回顾:手指事件后 费城市政府书面道歉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与美国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合作举办的《兵马俑:秦始皇帝的永恒守卫》展览在美国展出。

  展览期间,美国特拉华州的24岁青年迈克尔·罗哈纳利用兵马俑展厅未完全关闭的漏洞进入展厅,掰断并盗走了正在展出中的“骑兵俑”左手拇指(从原断裂修复粘接茬口处),博物馆事后报警,美国联邦调查局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追回了被盗拇指。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及费城市政府均正式致函道歉。我方对损坏文物的行径提出强烈谴责,要求美方就此事做出书面说明,并严惩“肇事者”。

  2018年3月展期结束后,该批展览文物已全部安全运回国内归还各收藏单位,受损的“骑兵俑”也归还至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案情进展:对受损部位价值 无法达成一致

  2018年3月,美国司法部检方对该案提起公诉,经过两次延期,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东区法院于2019年4月1日至5日对该案进行了为期5天的审理,检方组织并安排了近30位相关证人现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我方派出的三名人员。我方特别聘请美籍华人律师协助证人出庭作证。该案检方以盗窃、藏匿、跨州运输艺术品三项罪名对迈克尔·罗哈纳提起公诉。审理期间,我方证人对受损兵马俑的真实性、完整性、历史艺术价值做出了详细陈述。

  4月8日至9日,陪审团对案件经过2天的讨论,12位陪审团成员认为该件文物为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无市场交易价格,因此对兵马俑受损部位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检方和辩方观点分歧较大,美国费城东区法院大法官无法做出最终判决,宣布解散陪审团,但允许美国检方在宣布解散陪审团之后30日内可以提请重新审理本案。

  后续工作:将启动追究民事责任进行经济索赔

  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就后续工作作出四点说明:

  1.由于中国和美国司法体系不同,审理案件的程序也不同。在美方做出最终判决之前,我方将持续关注并跟进案情进展,依法维护我方权益,坚决捍卫中国文物的尊严。

  2.展览中方举办单位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将依法启动追究民事责任部分,并依照《展览协议书》进行经济索赔。

  3.按照有关规定,文物所属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已经组织专家,对受损兵马俑制定了修复方案,待履行报批手续后实施修复。

  4.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高外展文物安全标准。此次手指事件虽只是文物展览中的偶发个案,但是警示我们必须全面提高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对外展览文物的安全。

  律师说法:如果发生在国内 最少判10年

  西安市民李先生说,兵马俑是是全人类的珍贵文化遗产,应该得到全世界人的爱护。兵马俑已经到全球数十个国家展出都没出过问题,唯独在美国发生了这样的事,希望美国能依法追究破坏珍贵世界文化遗产的行为。

  这样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国内会怎么判?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桂立奎律师表示,不论是文物的一部分,还是文物的整体,从法律上来说都是属于文物范畴。就嫌疑人的行为来说,涉及到毁坏文物罪、盗窃文物罪两个罪名。但由于嫌疑人这个行为是连贯的,其毁坏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偷走。所以,在刑法上两个行为存在关联关系,属于牵连犯,即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就牵连犯的处理,一般考虑以触犯的两个罪名中比较重的一个罪名进行处罚。在本案中,应侧重考虑其行为目的,哪个罪名量刑更重,按盗窃文物罪的罪名来处罚比较妥当。因为嫌疑人折断(毁坏)文物且盗窃的行为已经完成,文物已经被盗窃。追究其盗窃文物罪的罪名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而如果是把文物砸坏了,则更适合以毁坏文物定罪。在国内,对盗窃兵马俑这样国家一级文物甚至珍稀文物的犯罪,按照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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