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不孝母无依 人民调解伸援手

04.05.2016  17:04

 

   2015年8月5日,汉中市西乡县杨河镇拱桥社区的黄某找到杨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解决四个儿子不赡养自己的问题。调解员热情接待了默默垂泪的老人,耐心询问事情的原由,立即着手处理。

经调查得知黄某与丈夫共育四子,均已成家另过。各奔前程儿子们无暇顾及老人,黄某两老只好相依为命。2006年丈夫病故,年岁已高的黄某独自生活到2013年后,身体每况愈下,加之患上眼疾生活再无法自理。黄某的四子协商达成了赡养协议:黄某与儿子黄三共同生活,由黄三夫妻俩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黄大、黄二、黄四每年各向黄三夫妻俩支付黄某生活补助费300元;黄某如患疾病所有花费由四子平摊;黄某身故由黄四负责安葬。黄某原想从此后可安享晚年,不料2015年7月黄三家因与黄四家发生矛盾,便以此为由不愿再依约照料母亲。

调解员对黄氏兄弟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可以调解处理,但四子却都不愿坐在一起协商,造成黄某无人照管。镇调委会立即启动紧急处理预案,安顿好黄某,及时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法援中心指派杨河法律服务所所长陈正元提供法律援助帮其进行诉讼,依法维权。在法院立案前,镇调委会还积极协调杨河法庭及时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杨河镇调委会同杨河镇拱桥社区干部联动调解,促成黄某四个儿子之间达成每人轮流照管黄某一个月、平摊老人去世后的丧葬等费用的人民调解协议,并申请杨河法庭进行司法确认,黄某的生活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厅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