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再获国家激励奖励

01.03.2019  17:10

     

  近日,我省再次被民政部、财政部联合表彰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彩公益金支持领域工作成效明显的6个省份之一。这也是我省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是全国获得此项表彰奖励最多的省份,标志着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2018年,我省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养老服务业加快奔跑,中省两级共投入福彩公益金4.0166亿元资助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设施建设和运营。全省已建成运营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11036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32个、民办养老机构287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9660个,养老床位21.19万张,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0多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0个。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突出建章立制,完善政策法规。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8号),《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民发[2018]33号)、《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8〕40号)等文件,创制普惠型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2、加强学习交流,促进措施落地。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媒体推介等方式,召开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会、农村养老工作推进会和城市养老座谈会,成功举办第三届丝绸之路(陕西)养老与健康国际博览会,促进了相关政策落地,相互学习借鉴了发展管理经验体会,展示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在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次、刊登稿件6篇,提升了陕西养老知名度。

  3、聚集农村养老,关爱留守老年人。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工作质量提高,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支撑,增添新动力。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共管合力。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台帐和定期探访制度,摸清留守老年人底数,建档立卡,定期开展上门探访,实施精准服务。截止目前,全省45.86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已全部纳入服务体系之中。

  4、以标准化为抓手,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在工作方法上求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上求突破,以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模式,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养老院整体服务质量提升。遴选20家养老机构开展省级第一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成为全国较早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省份。已发布了1个养老服务业省级地方标准,有8个标准已立项省级地方标准,5个标准已完成终审。对全省13个市(区)的25个县(市、区)约50个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行抽查检查。

  2019年,全省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将养老服务业推向更快发展轨道。

  健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进一步联合省财政厅修订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养老院入住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制度;放开市场,引导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推进公办民营多元化发展;加强设施,资助建设2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8个县级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打造1个市级老年养护机构项目;推广试点,担任第三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西安市和宝鸡市,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一院(社区小型养老院)、一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站(养老服务站点)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促进融合,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医和养深度融合;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培育,对养老院接收失能老年人给予支持倾斜;引入互联,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养老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以“五助”(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为主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重视人才,省级免费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市、县通过民政系统培训和养老机构培训,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提升质量,出台《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开展省级第二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和养老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