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金十一连涨:从人均648元涨至2300元左右

28.03.2015  15:33

   >>原文摘录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推动城乡社会保障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建立和完善全省民生托底政策,把工作重点从扩面和提标转移到落实和衔接上来,严格规范低保、医保等各项民生政策的支出标准、保障对象。

  ——赵正永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把发展牢牢抓在手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07年,我省在宝鸡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参保农民60岁以后可以像城市职工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这在历史上是破天荒,这种模式被称为“宝鸡模式”。

  近几年,新农保政策从农民扩大到城镇居民,变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使得原来徘徊在社保之外的人,从最初的看病没人报销、老了没钱养老的困境中摆脱,有了医保、有了养老金,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而且待遇也在逐步提高。

   >>养老金十一连涨:从人均648元涨至2300元左右

  近年来,我省依据国家政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已经实现了十一连涨。2005年养老金水平是人均648元/月,今年再次上调后,经测算能达到人均2300元左右。家住西安纬二街的王女士今年67岁,她说刚退休时每月养老金只有几百元,后来经过多次调整提高,2010年她的养老金达到1500多元,如今已经2200多元,增加2倍多。“养老金提高了,老年人生活也越来越好。”王女士说。

  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有18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按时领养老金。每次调整中,我省都会强调“不拖一天,不少一分,不漏一人”,让退休职工可以安心养老。

   >>全面启动居民大病保险:缓解看病贵 减轻个人负担

  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以前,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没有医保,如今,我省不仅农民有了新农合,还出台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儿童还有大学生都纳入了医保,这也使得所有人群都能纳入到医保范围,实现了医保制度全覆盖。

  “每年缴180元,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得了大病还能报销几万元。”家住西安北郊的李女士说,她今年马上要生孩子了,将来可以报销几千元,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但是如果遇到大病的话,可能还会压垮整个家庭。

  为此,今年我省所有市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据专家介绍,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参保(合疗)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从而减轻个人负担,筑牢群众看病就医的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