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内禁设小饭桌您怎么看 市民可报名参加听证会

06.05.2016  11:56

  禁止在住宅里开设小饭桌、私房菜、棋牌室等,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票、参加业主大会表决,您认为这些是否合理可行?如果您对《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在5月13日之前,在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官网下载所需表格,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

  听证事项包括,禁止利用住宅开设小饭桌、托管班等学生托管机构,以及私房菜、棋牌室等经营服务场所,是否合理、可行;在住宅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者选出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是否合理、可行;对经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属于应急使用情形,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不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是否合理、可行;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是否可以作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参加业主大会表决;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善意经营等。

  此次征集听证陈述人12名,旁听人10名。年满18周岁的西安市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您可登录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官网查看《条例》全文,下载报名表,表明自己所持观点,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029-86788348,报名成为旁听人的需注明。市法制办将按照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记者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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