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男子在榆林冒充警察诈骗15人获利22万元 被判处6年刑期

02.08.2019  10:01

  冒充警察先后骗取15人信任,诈骗金额共计22万元。日前,榆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

  2019年初,公安榆阳分局鱼河派出所陆续接群众举报称:疑似有人冒充警察诈骗。榆阳分局迅速责成鱼河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民警逐渐掌握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1月19日,民警在鱼河镇一加油站附近将王某某抓获。

  经查,王某某是咸阳市渭城区人,现住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王某某2010年因诈骗罪被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5月,王某某因不履行合同义务,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证,王某某以安排工作、办理驾照、借钱投资、交朋友等名义,先后骗取15人信任,诈骗金额共计22万元。

  民警在调查王某某的手机信息时,发现其与多名女性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以各种理由骗取这些女性的大量钱财。据王某某交代:他跑运输时因为车辆肇事,将货车抵押后就没有了固定职业,当手头紧时就以各种理由向朋友借钱,基本上都是有借无还。后来,他开始利用微信“摇一摇”和“附近的人”等功能,添加多名陌生女性为好友,并将自己的头像设置为一张身着军装,且附有“总团长”“司务长”等字样的PS照片。

  在与异性好友聊天时,王某某一直告诉对方自己是警察,认识一些领导,可以帮忙办事。久而久之,这些女性被王某某的花言巧语骗入圈套,以各种理由向她们借钱,有的女性甚至与其发生了关系。

  近日,榆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记者杨虎元通讯员黄宏伟屈敏)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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