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18.09.2014  19:09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签署省际协议、协定。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核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拟订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订并实施全省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省政府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和农业贸易规则制订,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我厅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盯“三个陕西”战略,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有进”总基调,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新金融支农方式,全面推进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014年全省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确保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农业经济指标基础上,力争重点指标有所突破。其中,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150万吨;水果总产1500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15万吨、54万吨和190万吨;蔬菜面积750万亩,总产1600万吨;茶园面积168万亩,总产5万吨。逐步形成以“粮食为基础,果畜为支柱,菜茶为特色”的优势产业布局,打造陕南生态农业区、关中高效农业区、陕北有机农业区三大板块。

三、部门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陕西省农业厅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8个,差额事业单位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共有编制人数1149人,实有人数1618人,离退休人数66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3年底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在册人数测算编制人员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日常公用经费。按照部门职责,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根据2014年度我厅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总体收支预算: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10195.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3.88 万元,事业收入7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65.49万元,其他收入147.8 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0195.1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6.55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0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9.15万元,项目支出2466.6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44.49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 9153.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9.25万元 ,项目支出2264.63万元。 预算表.xls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