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18.09.2014  19:13

陕人社函〔2014〕65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畜牧、果业、水利(水务)局(委),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农业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农业部、原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两部下达给我省的推荐指标,结合我省实际,省、市级事业单位严格在岗位空缺职数内进行推荐;县(区)及以下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各市推荐1-3名。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函1份。

2.《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1份,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由各市农业(畜牧、水利,下同)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

3.《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4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附件3)1份。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各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

(二)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

1.《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4)15份,申报人员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所在单位和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须注明公示情况。

3.《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5)一式3份,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盖章。

4.附件材料1套(统一用A4纸复印、另附原件),由各市农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省级单位由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1)学历证书;

(2)任职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单位聘文;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制订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5)外语A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

(6)继续教育证书;

(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包括刊物的封面和目录)。

5. 报送材料一人一袋(牛皮纸质档案袋),在袋正面粘贴打印封面(内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材料、省份、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单位类别),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省份、姓名、专业、单位类别的纸条。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市农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软件导出生成的*.zip文件和导出的word或Excel版电子文档)。

2.除申报人员附件材料外,申报材料(所有表格)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生成、导出和打印。软件安装程序从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agrihr.gov.cn“人才评价”栏目中下载;有关表格样式可从陕西农业网www.sxny.gov.cn “省厅文件”栏下载。

3.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申报版)”生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生成,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地市级或省部级采集版)”逐级接收、审核和上报。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数据和有关表格,确保数据库文件与附件材料内容一致、准确无误。

5.评审通过人员,只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个人注意存底。

四、有关要求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畜牧、水产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时完成人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市、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初评和推荐,严把申报材料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上报前,须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2.各市、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注重推广业绩、基层服务和实际贡献,切实将优秀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3.农业(畜牧、农机)、水产专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推荐上报工作分别由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具体组织实施。经省级同行专家评议、答辩确定的推荐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农业部。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人选材料的上报时间截至2014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

          2.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3.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4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4.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

          5.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8月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