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2016年度第四次农产品(畜禽)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16.11.2016  11:03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主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地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据《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及我委制定的《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我所及阎良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陕西省兽药监察所于11月4日在阎良区展开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本次抽样工作严格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和《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执行,抽取样品种类为鸡肉5批次,猪肉10个批次。监测项目为β-受体激动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药物)、氟喹诺酮类、替米考星、β-内酰胺等。共抽取样品共计15批次。所抽取样品已送往陕西省兽药监察所检测。